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67.15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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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67.15万元。

  1.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3.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4. 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5. 未按照规定报告大额交易;

  6. 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7. 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交易;

  8. 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9.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10. 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银罚决字〔2026〕1号

1.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3.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4. 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5. 未按照规定报告大额交易;

6. 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7. 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交易;

8. 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9.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10. 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警告,并处167.1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

2026年2月6日

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