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88.40万元,并处罚款184.93万元,罚没合计273.33万元。罚单涉及违法行为类型如下:1.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2.未严格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3.未严格设置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4.未严格审核商户资料;5.存在支付账户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的情况;6.未按规定留存商户资料。
同时,刘某龙(时任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大风控办公室)因对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未能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未严格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