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03328.HK):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变更为曹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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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3月20日丨交通银行(03328.HK)宣布,曹宇青(该行香港分行行政总裁)接替范朝荣先生获委任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规定,代表该行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变更自2026年3月20日起生效。于香港向该行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地址为香港中环毕打街二十号会德丰大厦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