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六年甘肃银行豪掷17.78亿分红,背后有何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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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鲸新闻4月21日讯(记者 金磊)近日,甘肃银行分红引发市场关注。该行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18元(含税)股息,合计派发股息17.78亿元。而2025年,该行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5.88亿元。

  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甘肃银行合并口径下的保留盈利为52.21亿元、总权益约343.75亿元。因而,此次约17.78亿元的分红派息更多基于此前留存收益安排分配。以此计算,甘肃银行此次分红额约相当于其2025年末保留盈利的34.1%、总权益的5.2%。

  蓝鲸新闻注意到,甘肃银行上市六年未派息,翻查此前的公告可以发现,甘肃银行给出的原因多为“为夯实本行发展基础,综合考虑未来长远发展需要等因素”。有市场人士分析,时隔六年进行大额分红,一方面是照顾到长期投资人的情绪,但另一方面也要权衡银行长远发展。

  对于本次分红的原因,甘肃银行在年报中提到,是“从回报股东及银行未来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

  事实上,港股城商行里此前也有不少类似情况,锦州银行自2017年度分红后,就再未进行过现金分红。由于重大财务重组等问题,锦州银行自2023年1月20日起停牌,该行已于2024年4月15日正式从港股退市。

  而哈尔滨银行已连续六年未进行任何现金分红,2020年7月派发2019年度股息后,此后该行虽然持续盈利,但始终未向股东派发股息。

  九台农商银行则是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这直接影响了近几年的其分红能力。

  综合来看,这些银行选择不分红通常与以下几点因素有关:包括部分中小银行盈利能力减弱,或历史上存在较大规模的坏账需要消化,导致可用于分配的利润不足。或者需要将利润留存作为补充资本的核心手段,以满足监管要求或留下资产安全垫。

  有业内人士表示,相比于A股上市银行,港股上市的银行分红较为保守。近几年中小银行资本充足承压,补血需求较为旺盛,因此在业务扩张期,通常会选择留存利润。

  截至2025年末,甘肃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0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07%,资本充足率为12.07%,均满足监管要求。

  但一次性大额分红之后,银行补充资本的压力就会出现,这或许也是甘肃银行过去多年较为保守的原因之一。那么甘肃银行为何在这个时间点选择大手笔分红,背后也不是没有对于资本补充这方面因素的考量。

  蓝鲸新闻注意到,在近日甘肃金融控股的注资公告中提到了甘肃省人民 *** 办公厅出具的《关于调整426亿元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专项债券使用对象和用途的实施方案》。

  2020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新增地方 *** 专项债券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 *** 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根据上述政策及安排,财政部在年度新增地方 *** 专项债券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用于地方 *** 认购合格资本工具(含转股协议存款)或者以注资的方式向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而在去年下半年,甘肃银行披露了拟开展转股协议存款业务用于补充该行的其他一级资本。为进一步提高该行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甘肃银行拟申请地方 *** 专项债券补充该行资本。该行申请到地方 *** 专项债券额度后,由甘肃省财政厅或其指定主体以转股协议存款的形式补充该行资本。

  据了解,转股协议存款是一种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创新资本工具,指将可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地方 *** 债券资金以存款的形式注入目标银行,补充目标银行资本。同时,转股协议存款认购主体与目标银行签订协议,约定在满足转股条件时,转为普通股,或者在转股协议存款到期或可赎回后由目标银行还本付息。

  根据方案,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转股前,转股协议存款利率与对应的地方 *** 专项债券发行利率适配,年利率约为2.86%。

  公告披露,当甘肃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或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125%但经金融监管总局确认发生导致该行无法生存的触发事件时,转股协议存款将全部或部分阶段性转为普通股,计入核心一级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