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索赔新进展 部分股民提交起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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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投资者诉喜临门健康睡眠科技股份公司(简称:喜临门,证券代码:603008)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新进展。

  曾 *** 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 *** 立案公告,喜临门及实控人涉嫌证券虚假陈述,我们已 *** 部分股民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6年4月1日晚,喜临门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 *** 决定对公司、陈阿裕先生立案。

  根据更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司法解释已取消前置程序,根据立案公告等初步证据,投资者也可以起诉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7日期间买入喜临门股票,并在2026年3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喜临门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 *** 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喜临门 *** 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 *** 投资者告赢五粮液( *** )、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 *** )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之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之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